关于做好报送2014届、2016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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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就业部 发布时间:2017-02-22 访问量:27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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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院: 根据《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报送2016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》(浙教评院[2016]26号)要求,现就报送毕业生调查信息的通知如下: 一、高度重视 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直接关系到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分院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予以足够重视,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毕业生调查信息的报送工作。 二、报送要求 (一)毕业生调查基础数据 1.2014届和2016届毕业生的原始模板由学工部发送给各分院; 2.填报数据信息务必真实、全面、详细,容易出错误的地方务必注意,如邮箱的空格、后缀,基础信息错行等; 3.本次信息报送格式按附件中的要求进行,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性,确保格式中所要求的字段内容。数据库会对学生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QQ号、邮箱进行自动比对,请保证数据准确; 4. 单位联系电话,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以空缺,但空缺总量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%. (二)用人单位调查基础数据 需要新增100家用人单位,根据2016届毕业生人数对各分院上报用人单位数做了相应的要求,用人单位不能与前200家单位重复(基本单位信息由学工部发送给各分院),请各分院统筹上报。 为确保一定数量的有效性,请每个专业按照毕业人数每20人/家来上报用人单位,最低每专业2家(不设上限)。 三、其他 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务必于2017年3月6日前完成。 如有不尽事宜,可联系赖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28861399.
4.各专业需上报用人单位数
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2016年1月4日
附件4:各专业需上报用人单位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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