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站内搜索

常用链接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报送2014届、2016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

发布人:就业部    发布时间:2017-02-22    访问量:276



各分院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报送2016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》(浙教评院[2016]26号)要求,现就报送毕业生调查信息的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

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直接关系到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分院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予以足够重视,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毕业生调查信息的报送工作。

二、报送要求

(一)毕业生调查基础数据

1.2014届和2016届毕业生的原始模板由学工部发送给各分院;

2.填报数据信息务必真实、全面、详细,容易出错误的地方务必注意,如邮箱的空格、后缀,基础信息错行等;

3.本次信息报送格式按附件中的要求进行,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性,确保格式中所要求的字段内容。数据库会对学生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QQ号、邮箱进行自动比对,请保证数据准确;

4. 单位联系电话,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以空缺,但空缺总量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%.

(二)用人单位调查基础数据

需要新增100家用人单位,根据2016届毕业生人数对各分院上报用人单位数做了相应的要求,用人单位不能与前200家单位重复(基本单位信息由学工部发送给各分院),请各分院统筹上报。

为确保一定数量的有效性,请每个专业按照毕业人数每20/家来上报用人单位,最低每专业2家(不设上限)。

三、其他

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务必于201736日前完成。

如有不尽事宜,可联系赖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28861399.

 

附件:1.2016届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格式(EXCEL

2.2014届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格式(EXCEL

3.新增用人单位调查信息报送格式(EXCEL

4.各专业需上报用人单位数

 

 

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

201614

 

 

 

 

附件4:各专业需上报用人单位数

 

分(学)院

专业

总毕业生人数

上报用人单位数

护理分院

护理学

121

6

外语分院

英语

175

9

文法分院

法学

98

5

社会工作

73

3

汉语言文学

58

3

医学院

临床医学

61

3

体育分院

社会体育

76

4

经管分院

经济学

67

3

市场营销

67

3

会计学

117

6

旅游管理

60

3

电子商务

105

5

美术学院

艺术设计

79

4

艺传分院

音乐表演

89

4

艺术设计(陈设工艺设计)

28

2

舞蹈学

27

2

动画

48

2

播音与主持艺术

135

7

广播电视编导

58

3

理工分院

数学与应用数学

46

2

信息与计算科学

33

2

应用化学

32

2

高分子材料与工程

34

2
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

71

3

环境科学

47

2

工业设计

25

2

电子信息工程

79

4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
73

4

国服学院

信息与计算科学

41

2

电子信息工程

76

3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
87

4

总计:

 31

2186

1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