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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就业部    发布时间:2016-11-23    访问量:491



各分院、二级托管学院:

为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按照《杭州师范大学院钱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见附件6)的规定,现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及推荐

1.对象及比例

评选及推荐对象为我院2017届本科在册毕业生。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%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,推荐名额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4%(不含延长学制)

2.评选条件

参照《杭州师范大学院钱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办法见附件6)规定的条件推荐。

3.评选程序

   各分院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,广泛听取教师、学生的意见,在班级民主评议、分院内公示的基础上,由分院党总支(副)书记签字后报学工部审核。推荐工作要做到:条件标准公开,人数名额公开,程序办法公开,推荐结果公开。

二、上报材料要求

1.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包括:《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册》、《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》、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各一份,《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、《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一份(此份放学生档案,如分院要留存,请打印两份),正反打印,事迹不附页,纸质稿分院盖章,电子稿发至邮箱:396233913@qq.com

2.各分院审查同意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请于20161220前交学工部,并将电子稿发至396233913@qq.com

附件1.省优、校优毕业生名册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

2.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

3.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

      4.名额分配表

5.省级优秀毕业生样表

6.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

 

钱江学院学生工作部

二○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