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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(就业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就业部    发布时间:2014-06-27    访问量:356

浙  江  省  教  育  厅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浙教毕办〔2014〕3号

 

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

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

(就业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:

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,建设一支专业化、职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,省教育厅今年在一般科研项目中,单列10个课题,用于研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问题。课题研究经费自筹,纳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统一管理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 申报对象

各高校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青年教师(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)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各高校按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和格式,以电子版方式,先行向省教育厅学生处申报,每所高校(含独立学院)限报一项。省教育厅学生处在组织专家初审之后,将10个课题项目送省教育厅高科处,纳入统一管理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公开、透明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申报,重点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和一线就业指导教师倾斜。

2.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,或三年来立项(包括各渠道项目)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。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的,不得申报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各高校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《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),于2014年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,联系人:张彩凤,联系电话:0571-88008873,电子邮箱:857831993@qq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3月31日

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    
2014-4-2